(7)安全建筑起重機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8)升降機應裝設必要的聯絡通訊裝置,當聯絡通訊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當在確認信號后才能開動升降機。(9)廈門建筑起重機廠家司機應當按照原機使用說明書上的要求,及時做好升降機各活動部件的潤滑和保養工作。并填寫例保記錄。每班要求做好運行記錄及交接班記錄。(10)嚴禁在施工升降機運行狀態下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如確需進行維修和調整作業,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醒止處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1、因塔式起重機附墻桿只能受拉、受壓,而不能受彎,故其長度應能調整,一般調整為200mm為宜。2、廈門建筑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附著框安裝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桿處,上下偏移不超過200~300mm。3、安裝和拆卸附著桿,須使塔式起重機處于以塔身軸線為中點的平衡狀態,安裝完成后,應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4、安裝塔式起重機每一道附著桿,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安全建筑起重機廠家須保證在附著前,使塔式起重機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拆卸塔式起重機塔身時,應配合降低塔身進度拆除錨固裝置,要做到隨落隨拆,在拆卸附著桿時,須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機在拆除這道附著桿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塔機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廈門建筑起重機廠家更要考慮相鄰塔機的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距離不少于50cm。安全建筑起重機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
1、塔機各傳動部件運轉不應有沖擊、振動、異響及過熱。2、塔機齒輪箱內齒輪嚙合完好,油量適當。3、安全建筑起重機塔機工作時,塔機齒輪箱不應有異常聲響、振動、發熱和漏油。4、塔機變速器檔位應正確,換擋應輕便。5、塔機聯軸器零件不應有缺損;連接不應松動;塔機運轉時不得有劇烈撞擊聲。6、塔機卷筒上的鋼絲繩排列應整齊。7、塔機齒輪箱地腳螺栓、殼體連接螺栓不應有松動、缺損。8、廈門建筑起重機塔機減速齒輪箱運轉不得有異響,溫升應符合說明書規定。
1、平衡重用于抵消部分臂架部分對塔機塔身的彎矩。應分兩次拆裝,以控制塔機塔身不平衡彎矩。裝起重臂前根據塔機使用說明書要求裝部分平衡重,裝起重臂后裝其余平衡重。拆塔時順序相反。2、塔機各部件所有可拆裝的銷軸,廈門建筑起重機塔身及回轉支承的連接螺栓等均是專用特別零件(高強度螺栓),用戶不得隨意替代。3、塔機頂升加節時回轉機制動器應處于制動狀態,如覺得不可靠還可加臨時固定措施;安全建筑起重機塔機頂升過程中,嚴禁旋轉臂架或開動載重小車及使用起升和下降動作。